我省将整治旧住宅小区为农民工提供租赁住房
2007-9-21 13:27:00 来源:山西晚报 网友评论 进入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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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9月20日讯 (记者 梁建东)我省将在3—5年时间里,完成旧住宅小区的整治工作,创建和谐社区;同时,为农民工提供租赁住房。这是记者从今日召开的全省城市住房暨宜居城市创建工作会上获悉的。
目前,全省共有居住户数在300户以上的旧住宅小区469个、2966万平方米,居住着35万户居民。这些小区的房屋、道路和各种管线年久失修、服务设施不配套、环境脏乱差。对这些尚能居住的城市旧住宅区进行综合整治,能改善一部分城市低收入家庭居住环境。
旧住宅小区整治内容包括:恢复绿地、树木修剪、垃圾清理、基础设施维修、文化健身设施设置等等。截至目前,我省已经改造整治旧住宅小区12个。
另外,省建设厅要求用工单位要提供符合农民工特点的租赁住房。农民工集中的大型煤矿、工矿企业及工业企业比较集中的城市区域,集中建设向农民工出租的集体宿舍。建设大型项目时,建设一定数量的农民工宿舍,满足为项目建设服务的农民工住房需要。城中村改造时,投资集中建设向农民工出租的集体宿舍或住房。有条件的市、县,可根据产业布局、农民工的数量及分布,建设符合农民工特点的集体宿舍或住房,以农民工可承受的合理租金向农民工出租。
(责任编辑:sxxxgf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