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纠纷:拖欠房租遭起诉 承租者需交钱腾房
2007-11-19 15:31:00 来源:山西商报 网友评论 进入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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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9日,太原市小店区法院狄村法庭审结了一起房屋租赁纠纷案。因被告不出庭应诉,法院作出缺席判决:被告给付原告房屋租金5552.1元,并腾出租赁原告的房屋。
2003年3月24日,原告张某与被告山西某经贸发展有限公司签订 《房屋租赁合同》,租期从2003年3月1日至2006年3月1日,年租金1万元。但被告自2005年给付7000元房租后,再未给付原告租金。截至2006年3月1日合同期满,被告还欠原告房屋租金5552.1元。此后,两个多月被告一直杳无音信。于是,原告提起诉讼。后经法院合法传唤,被告也未出庭应诉。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所签的房屋租赁合同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该合同合法有效,被告未按合同约定如期还款,已构成违约。鉴于被告未出庭应诉,法院依法作出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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