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马先生承租奚先生的房屋,结果发生煤气中毒,之后他将奚先生诉至法院,要求他赔偿医药费等共计10.19万余元。
经查,马先生承租的奚先生的房屋是其原有平房中加盖的二层中的一间,此房位于一层锅炉房的正上方,并且是奚先生未经审批自行加盖的,也没产权。
海淀区法院经审理,判决奚先生给付马先生赔偿款5.1万余元。
法官析案
奚先生作为出租人,应确保自己出租的房屋符合居住的安全标准。马先生是因为奚先生的锅炉房发生煤气泄漏以致人身受到损害,所以奚先生未能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但是,马先生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应知晓租住使用锅炉进行取暖的房屋存在煤气泄漏的可能,并且应采取通风等措施。鉴于此,马先生对事故的发生也负有一定的责任。
友情提醒
进入冬季了,许多住平房的家庭开始安装炉子以备取暖,一定要注意通风,以避免发生煤气中毒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