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第二次农业普查主要数据近日揭晓,与10年前相比,我省农村居民生活条件有了明显改善,98.5%的农户拥有自己的住宅,每百户拥有小汽车5.8辆……我省农村居民的生活已越来越趋向城市化。
50%以上耕地实现机耕
调查显示,我省有一半以上的耕地实现了机械化耕作,58.8%的乡镇有综合市场,26.5%的村有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37.6%的村可在村内买到化肥,3%的村可在村内买到彩电。
96.1%的村通公路
调查显示,我省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明显改善,全省96.1%的村通了公路,42.3%的村内道路是水泥路,27.5%的村地域内有车站或码头,99.4%的村通电,95.3%的村通电话,89.2%的乡镇有邮电所,97%的村能接收电视节目。同时,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改善,有67.2%的镇实施集中供水,15.3%的村饮用水经过集中净化处理,18%的村实施垃圾集中处理,9.9%的村完成改厕。此外,农村社会化服务得到完善,86.6%的村在3公里范围内有小学,66.1%的村在5公里范围内有中学,69.9%的村在5公里范围内有医院或卫生院。
2.4%的人是文盲
调查显示,我省农村劳动力文化程度明显提高,在全省1422万农村劳动力资源总量中,文盲占2.4%,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占23.3%,初中文化程度占61.7%,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占1.1%。同时,我省农民改变、摒弃了“好出门不如赖在家”的陈旧观念,外出打工的人达到194.6万人。
98.5%拥有自己的住宅
调查显示,我省农民的居住条件明显改善,98.5%的农户拥有自己的住宅,其中45.4%的住宅是在1990年以后修建的,住宅价值超过5万元的农户占27.8%,拥有楼房的农户占10.8%,拥有两处以上住宅的占6.7%,平均每户拥有住宅面积达117.2平方米。同时,家庭耐用消费品日渐丰富,家居设备更加现代化,平均百户拥有彩电96.1台,比全国水平高8.8台;平均百户拥有固定电话、手机120.1部,接近全国121.7部的水平;平均百户拥有电脑1.6台,比全国水平低0.6台;平均百户拥有小汽车5.8辆,摩托车52.6辆,分别比全国水平高2.4辆和14.4辆。
省统计局负责人介绍,此次农业普查,是继1996年第一次全省农业普查之后,再一次全面掌握我省“三农”情况的调查,涉及595.8万农村住户、4451个农业生产经营单位、28536个村和1339个乡镇,调查数据全面反映了我省农业的家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