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4月10日讯 (记者 薛皓中)记者今日从国家统计局太原调查队获悉,今年一季度,太原市CPI(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累计比上年同期上涨10.4%,其中1月同比上涨8.1%,2月同比上涨11.9%,3月同比上涨11.2%。
食品类价格的高位运行,仍是推动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的首要因素。一季度,食品类价格水平同比上涨29.1%,对总水平上升的影响率达85.5%。同时,菜类的价格水平也比上年同期上涨了43.8%。而受国际油价上涨和原材料价格上涨因素的共同影响,食用植物油的价格也逐月走高;居住类价格水平,相比上年同期也上涨7.8%。
据分析,上涨的主因是去年5月以来物价上涨的持续影响,而新涨价因素只占41%;进入5月后,这一影响将逐渐消失。同时,政府部门将加大监督力度,防止哄抬物价,因此,预计5月后,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的涨幅将大幅回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