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太原市房地产监察大队了解核实,山西东方紫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位于东客站以西的“府东•公园”6栋商住楼项目,现正在府东街售楼处进行登记、排号,目前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政策规定,在未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前,任何企业不得进行认购、认定、选号、排号、收取定金等行为,更不允许收取房款。如果开发商在未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前,要求购房者在交付订金后马上支付较大比例的购房款,则反映了开发企业可能存在资金严重短缺的现象,一旦在开发过程中资金链断裂,就会形成不能按期竣工交房、烂尾楼的严重后果,致使购房者房款收不回来、造成无法估量的损失。
现提示广大购房者,山西东方紫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未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前,切勿购买其项目。如有购房者签订了该项目的购房合同并交付了订金或房款,请凭有关证据向我大队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