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省统计局提供的最新消息显示,一季度我省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5279元,全国排名第23位。
今年首季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增幅为21.3%,增幅比去年同期高1.5个百分点。金额比全国平均工资低1245元,在全国排第23位,在中部排第4位,低于安徽的5823元,湖北的5580元,湖南的5537元,高于江西的4861元,河南的4602元;增幅比全国平均增幅高3个百分点,在全国排第10位,在中部排在第4位,低于湖北的30.3%,安徽的25.3%,河南的22.2%,高于湖南的17.6%,江西的1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