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先上车后买票’甚至根本就‘不买票’的违法占用林地行为在我省时有发生,一些宝贵的森林资源因此惨遭蚕食。”为守住我省林地资源保有量的“红线”,5月23日,省林业厅决定从即日起至11月底,开展“林地资源保护管理监督年”活动,实施征占用林地定额管理制度,强化林地保护责任制,严查一批占用和破坏林地资源的违法犯罪案件,强化全社会的林地保护意识。
“自从国家对耕地实行最严格的保护管理政策以来,一些建设项目占地都转向林地,林地保护管理难度越来越大。”近年来,我省建设项目违法占地行为屡禁不止,尤其是电力架线、采矿工程建设等违法占地较为突出。2001年—2006年,全省查出违法占用林地建设项目378个,占用林地面积8000多亩。今年,太中银铁路建设项目违法占用林地、石太铁路客运专线违法占用林地两起案件上了国家林业局通报“黑榜”。
从即日起,我省现有违法占用林地项目分别由省、市林业主管部门和九大省直林局挂牌督办,根据案情依法处罚或补办征占用林地审批手续。同时,各市林业局、省直各林局对本辖区内2007年1月至今发生的违法占地情况进行摸底调查。8月份,由省林业调查规划院牵头,在每个市抽取一个县、每个省直林局抽取一个林场,对2007年全省林地征占用情况进行复查,并对林地资源管理进行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