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三月份,省城太原曾下发文件,对城中村集体土地上建房并向外公开销售的行为叫停,六月份国家建设部又面向全社会公开发布了关于购买新建商品房的风险提示,再次重申目前国家法律法规不允许在集体土地上进行房地产开发,那么政府叫停城中村建设和销售商品房体现了怎样的精神?对城中村商品房的已购房者发出了怎样的风险警示呢?
受省城太原南移西进战略的影响,太原市市区南端的南中环街一带目前成了房地产开发的热点地带,位于南中环街与许坦西街的锦绣苑小区地处太原市城中村北张村的土地上,是目前太原市正在建设中的规模较大的一个楼盘,日前记者以购房者的身份来到锦绣苑小区售楼部。按照售楼人员提供的这份商品房买卖合同,锦绣苑属于商品房性质,既然如此,开发商理应具有商品房所必备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商品预售许可证等五个合法证件,然而事实却并非如此。
在调查采访中记者了解到,锦绣苑小区正在建设的有23栋高层住宅楼,总占地170多亩,目前土地性质尚未转换,仍属于小店区北张村的村民集体用地。按照国家土地法规,村民集体土地在尚未变更性质和用途之前是严禁用于经营性房地产开发的,既然锦绣苑小区的土地使用都不合法,那么商品房所需的五证自然也就不可能办理到了。
在锦绣苑的西侧还有一个名为世纪花苑的小区,虽然楼群规模远比不上锦绣苑庞大,但这里的售楼部却有好几处,小区名称世纪花苑这四个字在不同的售楼点也有几种不同的写法:世纪花苑、世纪嘉园、世际花苑,给人一种十分混乱的感觉。
在许坦西街到南中环街这条通道上,记者看到一幢幢高层正在崛起,到处都是一片繁忙施工的景象,在工地附近各种售楼部也是遍地开花,这些售楼部有的还算有个名字,有的连名字也没有,对于如此猖獗的土地违法行为,小店区国土资源部门不知道是否知情呢?记者随后来到小店区国土资源局。按照小店区国土资源局这位副局长的说法,世纪花苑虽然查处过,但处罚后开发商仍然要建设,土地部门也没有什么好办法,而锦绣苑到目前为止压根就不配合国土资源部门的查处,土地部门执法又不具有强制性,所以也没有什么好办法。
在调查采访中记者了解到,虽然这些城中村开发的楼盘没有任何证件,但开发商对于购房者的承诺却是信誓旦旦。其中锦绣苑小区还做出了办不了房产证全额退款的承诺,看上去十分诱人。在锦绣苑小区的购房合同上关于办理房产证还写明了这样的条款:“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720日内办理权属登记,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产证书,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60日内出卖人将房款退还,并按房价的2%赔偿损失。”这样的条款是否真正能维护了购房者的利益呢?这些业内人士可谓一语道破了天机。
位于太原市长风街中段的文兴苑小区是2005年保瑞达房地产公司在亲贤村集体土地上开发的一个住宅小区,如今提起买房一位业主竟然做了这样的形容。花钱买房怎么能说是上了贼船呢?在调查采访中记者了解到,这主要还得从这张入住通知单开始说起。据业主们反映,在这张入住通知书开发商要求业主提前交纳装修保证金、垃圾清运费、电梯使用费、电梯垂直使用费等许多费用,最让业主不能接受的是开发商竟然要求业主缴纳办理房产证费用以后才能够领取自己家门的钥匙。
首先业主们认为办理房产证是业主们拿到钥匙后的自愿行为,开发以房门钥匙相要挟,让业主强行交钱是不合理的,其次文兴苑到目前为止销售商品房的证件还没有补齐,开发商是不可能马上给业主办理房产证的。既然如此,就更没有必要在入住前缴纳给开发商这笔费用,因为不交钱就拿不到自己家的房门钥匙,所以业主们现在是进退两难。
花钱买房不想却陷入如此两难的境地,那么这些本来价格较低的城中村住宅为什么实际入住时却并不一定能够让购房者得到便宜呢?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对于城中村违法开发房地产的行为,今年三月太原市政府已经下发文件,要求全面停工。对于已经建设完工的住宅,虽然视情况采取了接受处罚后补办手续的措施,但因为开发商除缴纳正常费用以外还要缴纳数额相当的处罚金,这部分费用如果转加到购房者身上,则购房者所支出的费用有时甚至会超过同地段商品房的价格。
除此之外,在太原市建管委记者还了解到,对于集体土地上违法开发的住宅如果影响到城市总体规划,有时还会遭到被拆除的风险。这是今年5月31日万柏林区对辖区内一栋违法建设的高层住宅进行爆破拆除的情形。这栋投资千万正在建设中的城中村高层住宅被强行拆除的悲剧对开发商以及购房者是不是或多或少应该起到一定的警示作用呢?
今年三月,太原市对城中村违法开发房地产的现象就已经叫停,并以文件的形式要求全部停建,可时至今日一些城中村违建商品房依然在向有意购房者兜售,在政府部门的处罚和售房的高额利润面前,这些开发商不惜铤而走险,然而给购房者有可能带来的却是潜在的风险,只有进一步普及相关的法规政策,使更多的人认识到城中村集体土地上开发房地产的违规违法性质,或许才能真正遏制这些违建商品房的销售势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