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篇
问:70年后住宅用地使用期满,我们的房子怎么办?
解答: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将自动续期。
法律规定:住宅建筑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解析:住宅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如何处理是许多住宅所有权人的一块心病。我国土地属于国家所有,但住宅的土地使用期限是70年,70年后如何处理并不明确。此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自动续期。这就从根本上解决了住宅所有权人的担忧。
问:我买了一套二手房,已经付了定金,屋主却把房子又卖给了别人,怎么办?
解答:预告登记,防止“一房二主”。
法律规定: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解析:预告登记可以保证登记人的优先购买权,也可以有效抑制房屋买卖中“一女二嫁”的欺诈现象。此前发生过不少类似案例,购房者与卖房人签订买卖合同,支付了部分房款后,等待产权证下达。其间,卖房人又把房子转卖给了别人,并给别人办了产权证,结果就造成两位购房者抢房,并和房产公司打起连环官司。
今后,购房者在和卖房人签订了买卖合同后,可以到房屋登记机构办理预告登记,在付完房款后,再进行产权登记,这样就可以避免“一女二嫁”了。要注意的是,从可以办理登记之日起3个月内要登记,否则预告登记就失效了。
物业篇
问:旧小区在道路上划分停车位,停车收费,合理吗?
解答:这样做,物管涉嫌侵权。
法律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出租或者附赠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解析:停放在小区公共道路上的车辆,物管同样对其进行收费,物管收取的这个费用属于全体业主共同收益范畴,如果物管没有把这笔费用返还业主,就存在一定性质的侵权问题。同样的,对这些车辆进行收费,如果没有业主委员会的许可或者授权,也侵犯了业主权益。
问:邻居装修房子,影响了我租住的房子,我能起诉要求他停止这种行为吗?
解答:邻居装修房子侵害房客利益,租房客同样可以起诉。
法律规定: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侵占的,占有人有权请求返还原物;对妨害占有的行为,占有人有权请求排除妨害;因侵占或者妨害造成损害的,占有人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解析:不少人认为不能,但按照新物权法规定,你同样可以起诉。《物权法》规定: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侵占的,占有人有权请求返还原物;对妨害占有的行为,占有人有权请求排除妨害;因侵占或者妨害造成损害的,占有人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新物权法不仅保护房东,也同样保护作为房屋占有人的房客。但要提醒,占有人返还原物的请求权,自侵夺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的,该请求权消灭。
问:我们小区是多层住宅,现在前面要造另外一个高层住宅区,今后要是遮挡了我们的采光怎么办?
解答:采光权、通风权受到法律保护。
法律规定: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解析:将阳光权、通风权、采光权等写入《物权法》,是将公民权利进一步细化。此前有过很多类似案例。例如,两幢房子之间间距狭窄,前幢大楼在屋顶树起大广告牌,影响到了另一幢房子的阳光照射。这时,居民可到法院诉讼,要求前幢大楼拆除广告牌等。根据上述规定,如果建筑物确实妨碍了相邻建筑物的这几项权利,就可以要求合法维权。
财产篇
问:我家停车位边上邻居种了棵树,树枝快掉下来了,能要求邻居把枯枝砍掉吗?
解答:邻居枯枝欲坠砸车,车主可砍。
法律规定: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
解析:这针对的是某种“危险状态”。比如一棵大树的枯枝伸到邻居的院子上面,摇摇欲坠,下面正好停放着邻居的车,邻居就担心枯枝掉下来砸坏爱车,这时就可以要求消除危险,让大树的主人把枯枝砍掉,或者自己雇人把枯枝砍掉,由树的主人或管理人承担费用。 本报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