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省蓝天碧水工程领导组办公室对2007年度“蓝天碧水工程”考核工作进行了部署,计划抽调部分成员单位人员,组成5个核查验收组,从3月16日开始,对各市上报情况进行核查认定,结果将作为评价领导干部政绩和奖励、调整使用以及惩处决定的重要依据。
据了解,此次考核将重点对各县(市、区)履行环境保护领导职责、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辖区环境质量改善、辖区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完成和环境保护重点任务完成等情况,以及本行政区域人民群众对环境保护工作的满意度等内容进行考核。
核查过程中,考核验收组将重点深入“蓝天碧水工程”范围内11个重点城市和32个县(市、区),通过听取当地政府汇报,审核、查验档案资料,重点抽查、现场核实等方式,对各项指标进行考核验收,然后由领导组办公室汇总考核验收资料,形成考核意见,报省“蓝天碧水工程”领导组审定,最终向社会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