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西信息港
  • - 新闻
  • - 通信
  • - 商务
  • - 企业
  • - 汽车
  • - 旅游
  • - 期货
  • - 彩票
  • - 下载
  • - 房产
  • - 酷橙
  • - 文史
  • - 悦铃
  • - 索医
  • - 教育
  • - 宽II
  • - 留言
  • - 卡站
  • 开发商交房延期被起诉 法院判付违约金24768元
    2008-7-14 14:40:00 来源:山西商报 网友评论 进入论坛
      内容提示:开发商交房延期被起诉 法院判付违约金24768元

        因为开发商延迟交房,业主郭某将某房地产公司诉至太原市小店区法院。

        2005年,郭某与该房地产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购买被告开发的位于太原市亲贤街的一套商品房,约定交房日期为2006年11月1日前。但合同约定的交房日期到后,房地产公司没有交付房屋,也未说明理由。直到2007年5月6日,房地产公司才通知郭某于2007年5月12日到房地产公司办理交房手续。后因双方发生纠纷,未办理房屋交接手续。

        法院认为,房地产公司延迟交房的行为已构成违约,作出一审判决:被告房地产公司交付原告郭某商品房,并支付原告违约金24768元。之后,该房地产公司提出上诉。7月11日,法院作出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责任编辑:sxxxgfc
  • [复制链接及标题,粘贴发给 QQ/MSN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我要纠错] [论坛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