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旅游局近日发出提示,提请正准备报名参加赴港旅游团的游客注意两项事宜:选择有经营出境旅游业务资格的旅行社报名;报名时要了解旅行社的资质。按有关规定,经国家旅游局批准的经营中国公民出国(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同样具有组织赴港旅游业务的资格。同时,经营出国(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应具备国家旅游局颁发的《国际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在《国际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许可经营业务”栏目中应有“出境旅游业务”字样。
此外,从6月15日起,在香港购买到假货及不满意商品的退款期限已从原来的14天延长到了6个月,并且不是只有在发现假货时才可以退货,只要顾客不满意就可以要求退货,但游客必须保证购买的货品是没有使用过且没有损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