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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互联网著作权保护法”网上侵权将最高罚3万元
    2005-5-18 14:14:00 来源:竞报 网友评论 进入论坛
      内容提示:“互联网著作权保护法”网上侵权将最高罚3万元
            互联网著作权保护法”本月30日起实施———

           本报讯 昨天,由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共同制定的《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护办法》(以下简称《保护办法》)正式出台,5月30日开始正式实施。

         《保护办法》规定,在应普通网络用户的要求、自动服务并未对服务内容进行改动的情况下,例如网民在论坛、留言中发布的内容或链接侵权,网络信息服务商将获得免除责任的机会。著作权人发现网上传播的内容侵犯其著作权,可以向网络服务商发出通知,服务商应立即终止链接,删除侵权内容。否则,信息产业部或各级电信管理机构可对其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

    (责任编辑:g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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