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继续收取或变相收取者,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都将被追究责任。市、县工商局收缴相关票据后由省工商局会同省财政厅统一销毁
9月1日,已有20余年历史的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停止征收,同时停收的还有集贸市场管理费。为将这一新政落到实处,省工商局今天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市、县工商局对“两费”票据进行收缴。下月起,继续收取或变相收取“两费”者,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都将被追究责任。我省将有62万个体户受惠。
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是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收取的,由工商部门向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征收,征收标准从营业额的0.4%—1.6%不等,一般个体户每月交纳100—200元。停征“两费”有利于减轻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负担,实现市场经营主体公平竞争。
在省城长治路开烟店的李老板说,免交管理费每年能省下1200元左右的成本,虽然钱不算太多,但对于像他这样的小本经营的个体户还是很可观的。
截至2007年年底,全省个体工商户达到629888户。
按照部署,市、县工商局收缴两项收费票据后要进行登记,逐级全部上缴省工商局,由省工商局会同省财政厅统一销毁。为确保严格执行政策规定,纪检部门近日也将加强对“两费”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并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
相关负责人介绍,由于过去“两费”曾用于市场建设和工商人员的工资等支出,停收后,工商机关的开支将完全由财政开支。“今后,工商机关职能将主要放在市场上,不论是市场的准入环节,还是在经营中,监管都将更加严格。具体细节措施正在拟订。
省商务厅相关负责人也表示,停收管理费会给个体户松绑,个体工商户得到实惠后,这种实惠也会传递给消费者,因为个体工商户可能在服务及硬件等方面有所提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