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省政府公布我省2008年土地利用年度计划,要求住房用地中,要优先考虑民生用地,确保70%以上的住宅用地用于廉租房、经济适用房、棚户区和沉陷区、限价房和90平方米以下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的建设,继续停止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和低密度、大套型住宅项目土地供应。
我省的年度用地计划明确,要保证重点,及时有效供地。保障国家、省级重点建设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供地,对列入鼓励类的服务业供地给予倾斜;要安排好“两区开发”、招商引资、产业转型、煤炭企业可持续发展项目的供地;按照住房需求,优先考虑民生用地,要确保70%以上的住宅用地用于廉租房、经济适用房、棚户区和沉陷区、限价房和90平方米以下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的建设,继续停止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和低密度、大套型住宅项目土地供应。
要建立健全土地供应公示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划拨用地供应前,除有保密要求的用地外,均要及时通过中国土地市场网、当地土地有形市场、国土资源部门网站和相关媒体,将申请项目名称、项目类型、用地面积等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0日。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方可供应土地。有偿使用土地要严格按照国土资源部有关规定进行,做到供地计划要公布、供地过程要公开、供地结果要公告。
落实房地产市场土地调控政策,严格执行每宗地开发建设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年的规定。
严格执行闲置土地处置政策。对1999年1月1日以来的新供土地进行全面清理,对批而未用、低效利用以及土地闲置满两年、依法应当收回的,坚决收回,重新安排使用;对土地闲置满一年不满两年的,按出让或划拨土地价款的20%征收土地闲置费。各市、县、开发区土地管理部门用两个月的时间完成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