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秋起,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
全省将有100多万在校学生受益
从今年秋季学期起,我省开始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100多万学生从中受益。今天下午,省政府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工作和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副省长张平出席并讲话。
我省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范围包括:城市(含县级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的学生;城市(含县级市)中接受政府委托、承担义务教育任务的民办学校就读的学生,企业办学和部门及普通高等学校举办的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的学生,按照当地公办学校免除学杂费标准,同步享受免学杂费政策。对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继续免费提供教科书,并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学生补助生活费。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特别强调,对符合当地政府规定接收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的,免除学杂费,不收借读费。
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标准,按照我省“一费制”方案执行,小学每生每年250元,初中每生每年310元,特教学生每生每年310元。这个标准包含了基本杂费、取暖费和信息技术教育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