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座谈会今天下午在太原召开,副省长靳善忠参加会议,会议转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的紧急通知》,为了切实贯彻落实好《紧急通知》,会议要求:
一、各市、县、乡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迅速组织力量,对本行政区内的非法煤矿进行全面彻底排查,一经发现严厉打击,坚决关闭。
二、把整顿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与资源整合、关小上大工作有机结合起来,9月30日前各市必须向省人民政府上报压减30%矿井的名单;逾期不报的,停止该行政区域内的煤矿安全许可受理工作。
三、对非法矿井和确定关闭的矿井,由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关闭。
四、对停产整顿的矿井由煤矿安全监察部门逐矿下达停产整顿指令,并分别抄送当地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有关部门要依法暂扣其采矿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矿长资格证、工商营业执照以及安全许可证。
五、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全面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落实《紧急通知》的各项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联合执法,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井实施停产整顿,依法关闭非法煤矿,各级政府要制定各部门执法到位的督查考核制度,认真落实,确保执法到位。
六、煤矿企业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入开展隐患排查,全面掌握本单位安全隐患,积极采取措施彻底清除,凡被责令停产整顿、关闭取缔的煤矿,必须严格执行地方政府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指令。
七、对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工作的进展情况,各市人民政府要组织专项督查,每月向省人民政府书面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