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以来,平顺县对村委换届后的村干部实行任期“零债务”制度,村民享有项目建设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凡是大多数群众不愿意办的事情坚决不办。
该县要求村干部在任期内必须保持收支平衡,对重大项目建设实行“一事一议”和成本效益对比,提出预算方案,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并在群众自愿、村集体不负债的前提下组织实施。乡镇纪委则要加强村级财务和重大项目建设的事前监督,防止村干部盲目投资、举债上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