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下发通知,我省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中专学校12月25日之后不再接收新生。
今年,中考补招录取工作将于10月25日至31日进行,师范学校、幼师、省外学校于25日至27日录取;省内学校28日至31日录取。各招生院校应将9月份录取结束后、重新自主组织的考生及免试生通过省招办下发的中考信息管理系统录入。已录取但未报到的考生名单要上报省招考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