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我省发布《关于举报经济违法违章大要案件有功人员奖励暂行办法》
11月7日,省工商局、省财政厅联合发布《关于举报经济违法违章大要案件有功人员奖励暂行办法》,今后市民举报经济违法违章案件有功,将会得到最高5万元的奖励。
省工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当前,各类经济违法违章活动大都较为隐蔽,工商执法人员在日常市场监管中掌握、发现的案件线索有限,而群众举报的案件线索目前已占全部查处案件的50%以上。但由于原先并没有相关举报奖励规定,影响了举报者的积极性。
此外,奖励办法还对匿名举报做出规定,只要在结案后能够确定举报人真实身份并且举报人愿意实名领取奖励的,都会按规定给予奖励。
奖励具体办法(摘录)
根据举报事实的确凿程度和举报人的配合情况,将举报分为4个有功等级;同时,依据有功等级和执法机关查获案件罚没款数额等情况,给予举报人一次性奖励。
二级举报。掌握部分违法事实,并已掌握部分现场物证、书证,同时能协助查办活动,举报情报与查办事实基本相符;按该案罚没款总额的1.5%—3%给予奖励。
三级举报。尚未对违法事实进行直接核实,但已取得部分重要证据,仅提供查办线索,不直接协助查办活动,举报情报与查办事实部分相符;按该案罚没款总额的1%—2%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