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买东西,总怕买贵了,搞完价心里也觉得不踏实,现在商店里的东西标价多少就卖多少,买的时候放心多了。”12月12日,在我省“明码实价”唯一试点县――祁县,当地人齐先生说。去年起,祁县大多数商家严格按商品标价签上的价格卖货,老百姓买东西不再担心价格上当,还省去了讨价还价的麻烦。鉴于该县的良好试验效果,2008年起,我省将在全省范围内逐步推行商场“明码实价”。
据了解,从2006年10月,祁县作为我省唯一试点推行“明码实价”以来,物价部门不定时对该县商场“明码实价”的执行情况进行突击检查,各商场也制定了商家违反“明码实价”规定的自罚措施。目前,祁县城区范围内已有98%以上,农村有60%,旅游景点有80%以上的商户实行明码实价。“试行‘明码实价’后,单个商品利润也许没以前多了,但薄利多销,我们的年销售额跟以前差不多。”在祁县南国服饰广场,该广场负责人说试行“明码实价”后,该广场的营业额比上年同期增长21%,客流量较上年同期增加19%,实现了营业者与消费者双赢互信。
对于祁县试行“明码实价”收到的良好效果,省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明码实价”使价格信息进一步透明化,能有效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特别是在物价指数偏高的特殊时期,“明码实价”是防止不法商家哄抬物价、联合涨价等行为的有利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