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众奥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集资诈骗案因非法集资3.95亿元而轰动一时。昨日,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涉嫌犯集资诈骗罪的该公司副总经理张建怀、忻州服务中心负责人李金豹、市场部负责人芦珍和财务主管刘彩萍等四人进行了公开审理。
“众奥神话”拉住数千人
一个月内返还本金,40天后稳获85%的利息,其间还有精美礼品赠送。面对如此诱人的宣传,很多人跃跃欲试,然而,仅仅几个月后,“财神爷”就溜之大吉。2006年12月16日,众奥公司总经理、法人代表陈斌被太原警方抓获,2007年3月11日,众奥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张建怀在上海落网。他们的落网让山西“众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始露冰山一角。2008年2月1日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陈斌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10万元。
专门针对外地人诈骗
2006年6月,张建怀等人注册成立了山西众奥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随后他们又授意李金豹在忻州成立了忻州服务中心。众奥公司成立后,在未经国家任何金融部门批准同意和没有任何经济实体、经营来源的情况下,向社会承诺缴纳50元卡费就可成为公司会员,每位会员最多可向公司购买10单,每单298元,连本带利最终每单可返还553元。经查明,众奥公司在太原市会员达5300余人,到案发时,共非法集资3.95亿元。2006年12月10日,在众奥公司没有新的投资而无法返还到期的利息和本金的情况下,张建怀等人将众奥公司控制的650余万元分赃后潜逃。
法庭上:他们说“自己是受害者”
2008年1月,太原市人民检察院对四人提起公诉。在昨日的开庭中,法院主要是对证据部分来核实。四个人在审理中也是报怨连连。“最后我们是分得了一些钱,但钱或是返还给下线会员了,或是又重新投入了到公司了。”四被告人对于公诉机关指控的收受赃款的事实,均不否认,但四人都认为自己也是“受害者”。目前,此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