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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男子逃亡十年自首 对女友瞒7年身份不敢见父母
    2008-5-9 9:38:00 来源:都市消费晨报 网友评论 进入论坛
      内容提示:男子逃亡十年自首 对女友瞒7年身份不敢见父母


    父子相见

      与父母同处一城不敢见 与女友相处7年隐身份

      侵占60万 男子逃亡十年终自首

      十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如果把人生看做一部电影,那么最有故事的10年莫过于从青年到中年:工作、恋爱、结婚、生子等一系列完整人生所必经的阶段。

      但对于张强 (化名)来说,这十年是残缺的。

      从23岁到33岁,他隐居逃亡。不工作,靠非法侵占的16万元过活;有女友,却让对方生活在7年的谎言中;想亲人,但更怕被亲朋好友不经意地撞见;总做梦,直到被警察追得无处可逃而惊醒……

      侵占的钱越花越少,因精神高度紧张,身体每况愈下。

      逃亡还是归案,这个问题数年来不断撞击着他的内心。最终,张强平静地投案自首。

      4月28日,在乌市沙区刑警大队的一间办公室里,经济侦查中队队长鲁振云听到这个“神情木然”的男子交代完“罪行”后,翻出了10年前(1998年)的一份案卷:张强,在1997年9月至1998年7月期间利用在首府某银行任票据交换员的职务之便,采取伪造进账单,使用废弃票据交换章,不按规定在进账单上加盖票据交换章等手段,侵占客户60余万元,并于1998年7月24日携款潜逃。乌鲁木齐警方发布了通缉令,并对其亲友、同事进行调查,同时,往成都、上海、北京以及其老家内蒙古等地派警力追查。

      案卷另附张强体貌特征的描述,但时隔10年,仅凭外表已经无法确定投案男子就是张强本人。他给警方提供父母家的电话,但拨打显示为空号。警方随即联系到张强当年的同事前去辨认,最终确认,他就是张强。

      4月29日,张强被刑事拘留。因为身体不好,目前在乌市公安局六道湾看守所监管医院接受治疗。

      张强自首了,可是没有一个亲朋好友知道这件事。包括朝夕相处的女朋友也以为“他出去谈生意”了。

      5月4日17时许,张强随民警一起寻找亲属,送达拘留通知书,但原来的家已找不到。

      在天津路舅舅所住的家属院门口,张强碰上了舅舅。张强跟舅舅对视一下,小声地叫了一声“二舅”,低下了头。舅舅看了看他,一言不发,接过“拘留通知书”,给张强的父母打了电话。听舅舅跟父母通话,张强很紧张。他已经10年没有听到父母的声音了。

      张强1993年参加工作,先在一家电子公司打工。“当时企业里的人好像都很有钱,他们的消费水平让我羡慕。从那时起我也就染上了大手大脚花钱的习惯。”张强说,两年后,他被招进首府一家银行做票据交换员,但工资远不能满足他的欲望。一次,接柜员的失误给了他“灵感”,既然银行核查存汇款的周期达一个星期,那先挪用一下是不会被很快发现的。

      1997年7月的一天,张强把一笔1.4万元的汇款直接转到朋友当初为贷款而开设的临时账户里。赶上客户来找,他就“拆东墙补西墙”。

      1998年7月,张强察觉到单位开始暗中调查他,他问朋友:“你说电视上演的那些贪污犯逃跑值不值?”朋友说,那要看多少了,不多的话跑了危险不大,多了还是乖乖等着抓吧。张强觉得自己拿得不算多,决定逃跑。

      张强交代,他侵占的60万余元在逃跑之前已挥霍了20多万元。逃跑时携带了16万现金,存在朋友卡里7万余元还没转移就被警方冻结。分散在几张信用卡里的钱,他也一直没敢取。

      1998年7月24日8时,张强登上了一架飞往广州的早班机,开始了逃亡生涯。

      广州,当年的张强认为那里是“遍地黄金”的地方。23岁的张强带着钱想做生意,“把挥霍掉的20多万挣回来,补上就没事了。”张强想。

      可是,走过广东几个大城市,看到真正的生意人“发货的架式”后,张强知道自己不是做生意的料。

      2000年4月,张强带着剩余的11余万元返回新疆。在列车上他偷到了阿勒泰人刘志锋(音)的身份证,从此以刘志峰的身份在乌鲁木齐隐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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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huang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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