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的固定电话“月租费+通话费”的两部制定价模式,是一种基于成本结构的定价方法。这种定价方法广泛存在于有巨大固定成本、规模经济显著的产业,比如电信、电力、水利、自来水等行业。这些行业的成本结构基本上是由“固定成本+可变成本”两部分组成的。根据有效定价原理,应当根据成本的属性来回收成本(定价)。因此,通过月租费来回收固定成本,通过通话费来回收可变成本,这在经济效率上是可行的。
但是另一方面,有效定价还应当考虑需求因素,因为在经济学上让价格等于消费者的支付意愿也是有效定价十分重要的条件。因此,在月租费、通话费费率及其结构的设置上,运营商应当可以利用信息优势,灵活设置资费模式。比如,对高话务量的用户收取低通话费,高月租费;对低话务量的用户可设置较低的月租费,较高的通话费。这样即可满足消费者的需求,也可完全回收成本。当然,这样做的前提是零售资费的管制是不受管制或放松的。
从电信经济学理论上看,电话服务主要有三种基本的定价模式:
(1)“月租费+通话费”所代表的两部制定价法;(2)不收取月租费,只收通话费的方式;(3)包月制。另外,还有一种定价方式:“低月租费+高通话费”可以看作是前两种定价方式的混合。在三种基本定价方式中,每一种方式对于不同使用模式的电信用户的消费支出影响是不一样的,取消月租费并不一定节省电话费。
长期以来,由于关系亿万群众的切身利益,电信资费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不仅仅是电话月租费,几年前的电话初装费、手机双向收费也曾经引起过广泛的社会争议。这些问题,表面上看是对资费结构和资费模式的质疑和不理解,实际上是对前几年资费水平居高不下和资费模式单调、僵化的不满。比如,就月租费问题而言,目前的矛盾主要集中在固定电话上,实际上移动电话也收取月租费,甚至比固定电话更高,但是反对的声音却比较少。主要是因为移动电话资费管制比较宽松,运营商在手机定价模式上采用了较为灵活的方式。比如,既有不收取月租费的预付费方式,也有传统的后付费方式,还有日渐流行的包月制。多样化的定价方式给了用户极大的自由度,用户可以根据自己的消费特点选择适合自己的付费方式。就像餐馆里允许选择套餐、自助餐,也允许单点菜一样,大家可以根据个人的情况作出选择。相比之下,由于政府对固话资费的管制比较严格,运营商也难以有更大的定价自由权,因此难以适应市场需求的发展。
此次政策调整提出了两种新的定价模式:“按日收取服务费”和“分级限时套餐”应该说是一种资费模式上的创新,是基于市场需求多样化所作出的有益探索。相信在移动替代竞争的巨大压力之下,固网运营商会逐步从基于成本定价的思路更多地转向基于满足市场需求的定价策略上来。这也是固网运营商基于转型所提出的一种内在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