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通企业法制座谈会在北京召开依法治企迈出新步伐
2005-11-30 9:01:00 来源:中国网通集团 网友评论 进入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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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长胜副总经理在座谈会上发言
近日,中国网通集团在北京召开企业法制工作座谈会议。网通集团总法律顾问、高级副总裁张长胜、各省级分公司和亚洲网通有限公司分管法律工作的总经理、副总经理、法律职能部门负责人,集团公司各部门的代表共90多人参加了会议。国务院国资委政策法规局张德霖局长、信息产业部政策法规司李国斌副司长应邀出席会议,并分别从国家出资人及行业管理者的角度作了重要讲话。会议对网通集团成立以来的法律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地总结,分析了企业法律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并对今后的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北京、河南、浙江分公司和亚洲网通有限公司等四个单位作了典型发言,交流法律工作经验和做法。
张长胜副总裁在讲话中指出,加强企业法制工作是企业适应国内外监管环境变化的客观要求,是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形势要求,是企业经历融合重组上市后防范法律风险的现实需要。他要求网通的企业法制工作一定要按照张春江董事长提出的“全程覆盖、归口管理、权责明确、制度保障”十六字总方针,进一步“建立自上而下的完整体系、创立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充实精干高效的干部队伍”,全面提升企业依法经营管理水平。他强调:(一)法律风险是企业面临的另一种类型的商业风险,企业要高度重视法律风险防范,从事前防范、事中控制和事后补救的不同层次构建企业法律风险管理体系,提高企业识别风险、规避风险、控制和化解风险的能力;(二)要进一步加强与完善规章制度体系,建立法律审核把关制度和修订完善制度;(三)要加强能力建设,提高企业依法决策、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的能力;(四)要讲信修睦,依法处理好与政府主管部门、其他电信运营企业、服务链上下游企业的关系,为企业发展创造良性外部法律环境。
最后,张长胜副总裁重点强调了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建设问题。他指出,企业法律顾问是企业“内部法律人”,具有既熟悉企业、又懂法律的优势,其作用是外聘律师所不可代替的。他要求各级分公司要进一步充实法律工作队伍,建立以集团公司为核心的上下联动的法律工作网络。同时,他还要求各级企业要抓紧研究并建立吸引、留住高素质法律人才的机制和办法。
这次会议是中国网通成立以来第一次法律工作专题会议。会议代表们一致认为,这次会议具有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重要意义,为今后的法律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明确了工作目标,将有利于中国网通依法治理能力的提高,有利于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据悉,网通集团成立以来,认真贯彻中央精神和国务院《电信体制改革方案》(国发[2001]36号文件),在深化企业改革和推进企业发展方面作了大量工作,企业法律工作把依法治企与企业改革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做好法律服务,进行法律把关,有效保障了企业改制、重组、融合、上市工作的顺利实施。目前,网通集团总部已建立了总法律顾问领导下的法律顾问工作体系,并单独设立了法律事务部,全面负责网通全系统的法律事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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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w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