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升服务质量,适应上市公司的国际惯例,中国网通决定推行全新的“自然月计费”服务。河南网通经过精心准备,决定自8月1日起正式采用“自然月计费”模式。
长期以来,固定电话和小灵通等话费结算周期一直沿用从上个月21日到次月20日的结算时间制度。虽然这种跨月结算方式对计费的准确性没有影响,但与人们的消费习惯存有差异。为此,按照中国网通的统一部署,河南网通将客户通信费用计费周期统一更改为自然月结算。调整后的计费周期为:每月1日零时至每月最后一日24时,即按自然月进行计费。因计费周期的调整,客户的缴费周期也相应发生变化。自2005年8月份起,客户缴费周期调整为:每月6日至次月5日;按月结算银行托收时间调整为每月6日。
为保证“自然月计费”顺利实施,河南网通将对7月份的计费周期进行适当调整。即7月份的通信费用中,除包含6月21日零时至7月20日24时的费用外,将增加7月21日零时至7月31日24时共计11天过渡期的费用。7月份的通信费用客户可从8月6日起到当地网通营业厅或通过其他途径缴纳。